在水保行業中,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是水保工作進行的前提與保障,是水保工程施工、水保監理、水保監測、水保驗收以及監督檢查的重要參考資料依據。方案編制按法律要求應該在開工前,編制階段太靠前則設計內容不可能具體,如棄渣場位置與棄渣量無法確定,方案不具操作性,之后幾乎都進行變更;編制階段靠后,則水土保持評價沒有意義。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報告書的組成部分
1 綜合說明
簡要說明生產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水土流失防治任務和下階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并附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基本情況包括:工程建設背景和項目概況、項目區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況。
水土流失防治任務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等級、棄渣場及表土資源保護與利用情況、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水土保持措施體系和投資等。
注:如項目發生《水利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變更管理規定(試行)》(辦水保〔2016〕65號)規定的重大變化,生產建設單位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時,本章應新增一節說明項目變更背景、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變化情況等。
2 編制總則
2.1 編制依據
列明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技術標準、相關技術資料等(其中,主體工程設計資料應為新階段資料)。
2.2 水土流失防治的標準等級
明確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等級,并說明標準等級確定的 依據。
2.3 設計水平年
分析確定設計 水平年。
3 項目概況
3.1 項目基本情況
3.1.1 地理位置
簡要介紹項目在行政區劃中所處的位置。點型項目介紹到鄉鎮,線型項目說明起點、走向、途徑縣(市)、主要控制點和終點。
3.1.2 主要技術指標
說明建設性質、工程規模與等級等主要技術指標。
3.1.2 項目投資
簡要介紹項目總投資、土建投資、主要投資方等。
3.2 項目組成及布置
說明項目組成、工程布置(包括各單項工程的平面布置和豎向布置)和主要建(構)筑物情況,以及供電、給排水、通信、內外交通等附屬工程布置情況。
存在依托關系的項目,應介紹依托工程相關情況。
3.3 土石方情況
介紹項目挖方、填方、借方、棄方數量,并說明借方來源、棄方去向及調運情況。
建設生產類項目涉及的生產類棄渣場,介紹運行期棄渣、排土、貯灰等情況。
3.4 施工組織
說明施工生產生活區、施工道路、施工供水供電設施和取料場的布置。介紹項目進度安排,包括項目總工期(含施工準備期)、計劃開工及完工時間、主要建設內容的實施進度安排。
說明與水土保持相關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法和工藝。
3.5 項目征占地情況
介紹項目征占地面積、性質及類型。
注:水利水電工程等涉及移民安置或專項設施改建的,還應介紹移民安置、專項設施改建等有關情況。
附主體工程特性表。
4 項目區概況
4.1 自然條件
4.1.1 地質
簡述項目區地質構造、巖性、地震烈度等;說明項目征占地范圍內不良工程地質情況。
4.1.2 地貌
簡述項目區地形特征和地貌類型,說明項目征占地范圍內地面高程、坡度和地表物質組成情況。
4.1.3 氣象
簡述項目區的氣候類型,多年平均氣溫、大于等于10℃積溫、無霜期,多年平均年降水量、蒸發量、暴雨系列參數、雨季時段、風季時段、平均風速與主導風向、大風日數、大凍土深度;說明資料來源和系列長度。
4.1.4 水文
簡述項目區所處得流域,分布的主要河流、水庫、湖泊、潮汛等情況;涉水工程還應說明河流湖泊有關水文參數及特征水位。
4.1.5 土壤
簡述項目區成土母質、地帶性土壤類型及分布、土層厚度、土壤可蝕性等情況。
4.1.6 植被
簡述項目區植被類型、主要鄉土樹草種及生長情況、林草覆蓋率等。
4.1.7 其他
簡述項目區所在主體功能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相關情況。
4.2 社會經濟情況
簡述項目區行政區劃、人口狀況、人均耕地、土地利用情況等;說明引用資料的來源。
4.3 水土流失及防治情況
4.3.1 水土流失情況
簡述項目區水土流失現狀,包括土壤類型、強度和容許土壤流失量等。
4.3.2 水土保持情況
簡述項目區涉及的全國水土保持區劃三級區,國 家 級或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國 家或省級水土保持重點工程。
5 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分析預評價
5.1 水土保持制約性因素分析
對照水土保持法律和技術標準,對項目選址選線等進行水土保持制約性因素分析。
5.2 土石方挖填分析
從棄渣物質組成、綜合利用率、施工時序和運距等角度,分析工程布局和設計、土石方調配、棄渣綜合利用的水土保持合理性。
5.3 施工組織分析
對施工總體布置進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
對取料場開采工藝、方式和后期治理方向等進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
對與水土保持相關的其他工程施工方法進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
5.4 征占地分析
對給排水、供電、施工道路、施工生產生活區、取料場、棄渣場等占地進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
5.5 結論性意見
明確水土保持制約性因素分析結論,以及土石方挖填、施工組織、征占地的水土保持分析結論,從水土保持角度提出下階段設計的優化意見和要求。
6 棄渣場
6.1棄渣場選址
結合土石方挖填分析成果,綜合棄渣場數量及物質組成、運距和地形地貌等因素,開展棄渣場總體布置,根據地形測繪、水文氣象等資料確定堆渣位置,必要時開展地質勘查和場址比選。
開展地質勘察的,附建設類棄渣場地質勘察專題報告。
6.2 棄渣場容量及堆置
確定棄渣場容量,以及大堆渣高度、坡度和占地面積,進行穩定分析。
6.3棄渣場級別
列表說明棄渣場名稱、位置、堆渣容量、堆渣量、大堆渣高度、渣場類型、周邊環境、后期恢復利用方向等,逐一確定棄渣場級別。
注:生產類棄渣場應簡要說明審查審批情況,并附相應材料。
7 表土資源保護與利用
7.1 表土資源分析
開展項目區表土資源調查,說明征占地范圍內表層土壤厚度、可剝離范圍、表土資源量。
7.2 表土資源剝離與保存
分區明確表土剝離厚度、剝離范圍及剝離量,說明堆存位置和時間。
7.3 表土資源利用
對各區回覆利用表土量進行分析,明確表土資源回覆去向或綜合利用方向。
8 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
8.1 防治責任范圍
按縣級行政區域列表說明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包括項目永 久征收、臨時征用(或臨時占地,含租賃土地)以及其他使用與管轄區域。
8.2 防治分區
明確水土流失防治區劃分。點型項目可按項目組成和工程特點劃分;線型項目可按土壤侵蝕類型區、地形地貌或氣候帶劃分一級區,按項目組成和工程特點劃分二級區、三級區。
9 水土流失預測
9.1 預測單元和時段
通過查閱資料和實地調查,明確預測單元和預測時段(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復期)。
9.2 土壤侵蝕模數
分析確定現狀土壤侵蝕模數(背景值)和擾動后土壤侵蝕模數。
9.3 水土流失預測成果
預測擾動地表面積、損壞林草植被面積、水土流失總量和新增水土流失量。
9.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與評價
結合項目特點和項目區實際,分析項目建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范圍,分析新增水土流失對當地水土資源和生態環境、周邊生產生活、下游河(溝渠)道及排水管網淤積、防洪安 全等的影響。
9.5 預測結論
明確水土流失預測結論,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監測的重點區域和時段。
10 水土流失防治目標及防治措施布設
10.1 水土流失防治目標
分析確定水土流失防治的定性、定量目標。
10.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設原則
結合項目類型和項目區水土流失特點,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設的理念和原則。
10.3 分區防治措施布設
10.3.1建設類棄渣場區
擬定棄渣場的攔擋、防洪排導、邊坡防護等措施;擬定施工期臨時防護措施;根據棄渣場利用方向和場地條件等因素,擬定表土資源保護和利用、恢復治理措施。繪列棄渣場防治措施體系表,明確相關水土保持措施的級別和設計標準,工程措施明確結構形式和材料形式,植物措施明確植被類型和配置方式。
生產類棄渣場按照10.3.a進行措施布設。
10.3.2 取料場區
擬定取料場的防洪排導、邊坡防護等措施;擬定施工期臨時防護措施;根據取料場利用方向和場地條件等因素,擬定表土資源保護和利用、恢復治理措施。繪列取料場防治措施體系表,明確相關水土保持措施的級別和設計標準,工程措施明確結構形式和材料形式,植物措施明確植被類型和配置方式。
10.3.a **防治分區
根據劃分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區對主體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及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布設情況進行分析論述。
10.3.a.1 主體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說明主體工程中有關攔擋、邊坡防護、防洪排導、 土地整治等具有水土流失防治功能的措施及其布設區域或位置、結構類型和規模。
分析說明上述出措施的范圍、標準、功能等與水土流失防治原則和要求的符合性。
10.3.a.2 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布設
按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分類表,分區開展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布設,繪制專項措施體系表,明確專項措施的級別和設計標準,工程措施明確結構型式和材料型式,植物措施明確植被類型和配置方式。
10.4 防治措施工程量
10.4.1 單位工程量
開展棄渣場、取料場及其他分區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典型設計,確定單位工程量。
10.4.2 工程量推算
根據單位工程量,推算措施工程量;按措施類型分區列出工程量匯總表。
10.5 水土保持施工組織
結合項目實際,充分利用主體工程水、電、交通等條件及臨建設施,落實水土保持施工組織;明確棄渣排棄方式;對應主體工程明確水土保持措施實施的時間;列表說明水土保持專項措施進度安排,并附橫道圖。
11 水土保持監測
11.1 監測任務
明確項目建設期監測的任務。
11.2 監測范圍和分區
確定項目監測范圍,劃定監測分區。
11.3 監測時段
確定項目監測時段,建設生產類項目明確運行期水土保持監測要求。
11.4 監測內容
明確擾動土地、取料棄渣、水土流失情況和水土保持措施等監測內容。
11.5 監測方法及監測頻次
確定各監測內容對應的監測方法,確定監測點位,明確監測頻次。
11.6 監測工作量
說明監測所需的土建設施、消耗性材料、監測設備、監測所需人工及專業要求,明確監測土建設施位置,并在相應圖件上標示。
11.7 監測成果要求
明確監測報告、觀測及調查數據、相關監測圖件和影像資料等成果的記錄、存檔和報送安排。
12 水土保持投資估算及效益分析
12.1 投資估算
12.1.1 編制依據
列明國 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編制規定、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額和有關部門頒發的定額,主體工程投資編制相關規定和定額,水土保持工程設計文件和圖紙,有關合同協議和其他資料等編制依據。
12.1.2 編制原則和方法
說明投資估算編制原則和方法。
(1)投資估算編制的項目劃分、費用構成等執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編制規定。
(2)價格水平年、人工單價、主要材料價格、施工機械臺時費執行有關規定。
12.2 投資估算結果
通過計算列出投資總估算表、水土保持專項措施分部工程估算表(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監測措施、臨時措施)、分年度投資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算表、工程單價匯總表、施工機械臺時費匯總表、主要材料單價匯總表。
12.3 效益分析
明確水土保持方案實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積、整治擾動土地面積、建設植被面積、減少水土流失量,列表給出各防治區工程措施占地、植物措施面積、永 久建筑占地(包括場地、道路硬化面積和水面面積)、可綠化面積等,列表計算設計水平年六項防治目標的預期達到值。說明方案實施后水土流失控制程度,生態環境恢復和改善情況。
13 方案實施的保障措施
13.1 組織領導與管理
介紹建設單位水土保持組織管理安排,包括健全管理機構、建立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職責等。
13.2 后續設計
提出開展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等后續設計的安排,明確水土保持后續設計中需重點優化和研究的問題。
13.3 水土保持監測
明確水土保持監測工作及成果報送安排。
13.4 水土保持監理
明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監理安排。
13.4 工程管理
明確招投標、施工的水土保持管理安排。在主體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水土保持要求。
明確工程運行期水土保持設施管理任務。根據水土保持工程規模和安 全需要,確定重要水土保持設施的保護范圍。
13.6 檔案管理
提出水土保持工作檔案管理的要求和安排。
13.7 檢查與驗收
明確水土保持日常檢查和自查自驗安排。
14 結論與建議
對項目水土保持方案設計之后提出相應的結論和建議。